1.1在本政策,「个人资料」指在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的意思
2.1透过或有关于本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以任何目的及任何时间)是完全自愿的。持有人在邀请阁下提交个人资料时会明确说明收集目的及用途。除非在收集时另有提及,持有人不会向非关联的第三方分享及披露任何个人资料,除非为了维护本网站或法律需要而必须回应使用者询问。
2.3如我们改变使用阁下个人资料的目的,我们会事前取得阁下的同意。
3.1如得到阁下明确同意,持有人将会使用阁下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以向阁下提供有关持有人网站内的商品及服务的传销及宣传资料。这包括持有人及/或其集团公司的商品及服务的传销及宣传资料。这包括的餐厅、餐饮项目、活动及其他相类的直销资讯。
3.2我们不会分享、转移或透露阁下的个人资料予第三方,包括我们的关联公司,作直销目的。.
4.1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会在集团公司之间转移,以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申请之职位及/或其他集团公司内可能出现或将会出现的职位。
4.2由接收申请数据当日开始计算,集团公司会保存不被取录之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六个月,作将来招聘的用途。
4.3集团公司会在聘用期间按法例指引一直保存被取录之申请人的个人资料,详情如下:
4.3.1雇员受集团公司雇用期间,其个人资料会被收集及使用作各种人力资源用途。此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津贴、薪酬及工资、实行绩效考核、晋升及事业发展活动、税务申报、雇员安排、培训、保险、福利、公积金管理、保安/身份认定之目的及其他需要符合法例之目的。此等数据会在有需要时就上述用途转移给内部部门、集团公司及/或保险公司、银行、医生等其他第三者。
4.3.2集团公司会保存已离职雇员的若干个人资料,本公司需要该等数据是用作安排前雇员剩余与雇用有关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作表现评价、处理再受聘用的申请、退休福利事宜及符合合约或法例的规定。
持有人需处理大量由持有人的全球网络收集的个人资料。透过在本网站提供个人资料了持有人,阁下已自动同意将阁下资料由阁下的所在地转移到持有人的全球网络作收集时所提之目的。持有人将会采取所有可行的方法以确保阁下的资料在所有适用的地区都得到合符当地标准的处理及保密。
收集回来的资料的保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持有人已在物理上、电子上及管理上安排了适当的程序以保护我们收集的资料。我们收集的个人资料会储放在香港的伺服器。虽然持有人认为个人资料为必须受保护的资料,并用方法保护这些资料,但持有人不能绝对肯定及保证在持有人与阁下沟通的过程中或有关资料在本网站或伺服器是完成没有未有授权的第三方(如黑客)侵入。请对第三方非法入侵并转移个人资料的可能提高警觉。因此,当阁下使用本网站,阁下已知悉非法入侵的可能并同意承担此风险。
阁下同意提供完整及最新的资料以作注册及使用本网站之用。如阁下提供的资料有任何修改或更新,请自行及时更新(如功能许可) ,或按资料修改的部分通知我们。持有人不承担任何因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后果。
持有人会定期检讨本私隐政策是否贯彻执行。当我们收到正式书面投诉时,我们会连络投诉人跟进。持有人会与合适的执法机构合作(包括当地的私隐保护组织)以解决我们不能直接与使用者解决的投诉。
如本政策的译本与其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